近日,记者从市环境攻坚办获悉,我市将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精准施策工作机制,从完善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完善环境问题举报查处制度等方面入手,治理环境污染。
近日,记者从市环境攻坚办获悉,我市将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精准施策工作机制,从完善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完善环境问题举报查处制度等方面入手,治理环境污染。
完善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
在大气方面,按PM10、PM2.5浓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偿或支偿。特别设置临界奖罚项,对优良天临界点拉高或拉低市均值的国控点,进行特别惩罚和奖励。
在水环境方面,对地表水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月考核奖惩,当月水质级别提高的给予生态补偿,水质下降的进行生态支偿。
推进排污许可制度
严格落实国家污染源排污许可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和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规定,分行业、分步骤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
建立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首先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就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确定企业环境信用等级。等级有4个: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
建立完善精细化管控制度
每月对市区办事处(乡镇)的60个微型站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对排名后三位的办事处(乡镇)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措施,推动基层环境监管网格发挥作用。
继续实行领导分包站点制度,对站点数据异常情况,辖区政府必须快速响应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调度研判会,公布上周空气质量排名,回顾上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研判本周空气质量形势,安排本周重点工作,责成上周工作滞后的单位表态发言。
建立完善环境问题举报查处制度
各县(市)区设立举报奖金,提高市级有奖举报奖励标准,简化兑奖程序,对查处属实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定期公布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
建立完善常态化联合执法制度
市、县(市)两级环保、公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常态化联合执法队伍,在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的基础上,定期暗查,严厉打击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转、偷排超排、无组织排放、违反重污染天气管控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实施经济处罚的同时,按相关规定,还可对企业法人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
对查处的严重违法违规或反复出现环境问题的企业(工地)、渣土车公司,由市环境攻坚办约谈,并公开曝光,被约谈对象要面对媒体,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并做出整改承诺,相关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洛阳晚报记者 潘立阁 通讯员 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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