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受污染、水质不达标?今后,洛阳市将加大环保管控,每月曝光20起典型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对各县区的大气、水质、环境质量进行月度考核排名,采取系列奖惩措施。
洛阳网讯 空气受污染、水质不达标?今后,洛阳市将加大环保管控,每月曝光20起典型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对各县区的大气、水质、环境质量进行月度考核排名,采取系列奖惩措施。
今日,记者从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获悉,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持续打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洛阳市建立健全以下污染防治精准施策工作机制。
完善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按照“环境改善受益、环境恶化赔偿”原则,每月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目标的予以生态补偿,未完成目标的进行生态支偿。同时,对环境质量月排名先进和落后的县区进行相应的行政奖惩并进行媒体报道或通报。
深入推进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对全部采用清洁能源的企业,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原则上不再纳入各级污染天气管控清单。对通过实施治污设施技术改造,主动实现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企业,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时予以倾斜。
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对污染物产生量大、排放量大或者环境危害程度高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不予核发许可证;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建立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首先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同时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等确定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4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标示,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应用。
建立完善环境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将各县区及承担攻坚任务的市直部门全部纳入考核对象,从环境质量、治理任务、基础工作、负面评价、典型示范加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每月通过市属新闻媒体公布一次各县(市)区督查问题数量,曝光20起典型环境污染问题(重点是大气、水、土壤方面的问题)。
建立完善环境问题举报查处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各县(市)区设立有奖举报奖励资金,提高市级有奖举报奖励标准,简化兑奖程序,对查处属实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顶格处罚。
建立完善公安环保常态化联合执法制度。在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的基础上,定期开展暗查,严厉打击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转、偷排超排、无组织排放、违反重污染天气管控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经济处罚的同时,按相关规定还可对企业法人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同时对违法违规企业实行约谈曝光。(见习记者 谢娜娜 通讯员 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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