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需要办理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市民注意,自明日起,上述业务将迁至“市民之家”(位于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五楼B区)办理,原周山路今后不再设置窗口办理业务,这是记者今日从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的。
见习记者 徐文波/图
【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登记流程及提交材料】
办理流程:
第一步:一楼房管局F1-F12号窗口签订买卖合同并备案。
第二步: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F13、F14号窗口办理土地预审。
第三步:三楼税务局窗口缴纳契税。
第四步:一楼房管局E22-E24号窗口办理维修基金。
第五步: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F15-F20号窗口办理转移登记(引导台叫号)。
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备案过的买卖合同。
4、土地使用权预审告知单。
5、契税缴纳凭证。
6、维修基金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7、房产平面图(复印件)。
8、宗地图(复印件)。
还需注意,交易的不动产属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的,在办理土地预审的同时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转移登记时提交产权界定卡。经济适用房还需首先到一楼房管局B10、B11号窗口办理经济适用房上市审批,F24号窗口缴纳个人收益所得,办理转移登记时提交上市收益意见书及收益所得票据。(记者 郭瑛 通讯员 雷梦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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