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空气优良天数要达到210天,这是洛阳环境污染防治的硬指标,也是一个“小目标”。
今年,空气优良天数要达到210天,这是洛阳环境污染防治的硬指标,也是一个“小目标”。
犹记去年年初,洛阳PM10、PM2.5平均浓度指标在全省落后,优良天数数次排名全省倒数第一,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正是各级各部门勇于担当、群策群力,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最终打了一场翻身仗:去年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10天,超过省定目标11天,同比增加44天。这表明,“把生态看得更紧一些”,拿出过硬措施,动真碰硬地抓落实,210天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小目标”。
“小目标”之下,“洛阳蓝”去年下半年频频出现。这值得我们欢欣鼓舞,也值得我们进一步反思。比如说,“封土”“限产”是应急举措,而非长策,“限行”是应急管控,而非常态。以“应急”为镜,照出了一些监管的漏洞、制度的短板、产业的欠账,如果治污仅限于治标而不治本,管控仅限于“应急”而无“常态”,优良天气就难以持续,环境污染就容易走回头路。
210天,既是去年全年洛阳实际达到的空气优良天数,也是一个超去年全年预期目标的天数,以此作为一个更高的起点,设定成今年全年的“蓝天小目标”,就是要树立一种“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生态导向。在大气污染防治上,我们决心不变、工作不松、手腕不软、力度不减,既要突出扬尘污染、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控,还要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精细化管控、环境绩效评价考核等制度,PM10和PM2.5年均浓度要再下降13微克/立方米和4微克/立方米,让“小目标”完成得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
“蓝天小目标”不是终点,“向大气污染宣战”非一朝一夕之功,既要打好当下的“攻坚战”,又要打好长远的“持久战”。这就需要在大气污染治理的源头上下功夫,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着力优化区域产业结构,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带动生态的“高颜值”“高气质”,让绿色成为发展的底色,让生态成为民生的基石。
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把一个个“蓝天小目标”坐实,最终将串联起一个“绿色大目标”。让洛阳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既是在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是在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朝着这样的“小目标”不断努力,才是“正确政绩观”。(郭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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