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小记从长春路派出所听说一件事儿:春节前,一小伙儿在理发时被剪伤耳朵,因理发师放假,节后,该小伙儿和家人来到理发店处理此事,店方最终赔偿500元医药费。
2月13日,市民小王到嵩山路一家理发店理发,理发师不慎剪伤了他的左耳朵,当时掉了一小块肉,血流不止。理发师随即带小王到附近一家诊所止血、包扎。次日,小王和他父亲来理发店处理此事,不想那名理发师已放假回家,理发店老板建议他们年后再来。
耳朵受伤需定期换纱布,春节期间小王大多数时间只能待在家里。2月25日,小王和他父亲再次来到理发店,双方因赔偿一事发生纠纷,小王的父亲报了警。
长春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调解,双方最终就赔偿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店方赔给小王500元医药费。(洛阳晚报记者 余子愚 通讯员 郭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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