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2018驾驶证消分新规来了!找别人扣分的注意了”的消息在网上热传。消息称:“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近日,一则“2018驾驶证消分新规来了!找别人扣分的注意了”的消息在网上热传。消息称:“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这则消息是真的吗?是的话,对市民有何影响?昨日,《洛阳晚报》记者向交警部门进行了求证。
求证
“交管12123”手机APP新增在线处理功能
昨日,记者来到市交警支队网办中心。
该中心负责人表示,网传所谓的“驾照消分新规”,我市早在今年1月初就已经实施。
该负责人解释,从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ha.122.gov.cn)2015年11月1日上线并启用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违法处理功能起,我市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就可以在网办中心窗口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信息。
今年1月1日,为方便互联网用户查询、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违法记录,省交警总队对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了升级,增加了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业务的自助办理渠道,允许面签过的市民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绑定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打个比方说变化 甲开着乙的车因交通违法被扣分
之前
甲若已经在交管部门网办中心窗口绑定过乙的车,可到网办中心窗口处理该车的交通违法信息
新规出台后
甲既可以去网办中心处理,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在家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交管12123”手机APP尚不支持在线缴纳罚款,用户可在完成裁决后前往银行缴纳
规定:
一个人最多可同时绑定3辆车
一辆车最多可同时被3个人绑定
市民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绑定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应以我市实施细则为准:
1 绑定申请人和被绑定机动车车主必须是办理过面签的用户
2 绑定申请人允许处理绑定成功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3 一名绑定申请人最多可同时绑定3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绑定成功后可解绑变更,但累计不得绑定超过5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4 同一辆机动车最多可同时被3名用户绑定
5 被绑定车辆必须是非营运性质的小型汽车
办理流程:
1 办理面签
您可持身份证到以下地点办理:
●市交警支队网办中心(位于太康路与龙门大道交叉口东安乐交巡大队院内)
●市区各交巡大队业务窗口
●各县(市)交警大队业务窗口
●车管所及各车管中队、驾管所
2 申请绑定
●填写非本人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6位、与车主关系等信息
●实时拍摄3张照片并上传
●通过短信验证被绑定机动车车主在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
网办中心工作人员说,在他们收到的绑定申请中,不少人因照片不合格而未通过审核,为此,工作人员专门挑选了3张符合要求的示例照片,您按照示例照片来拍摄,能够更顺利办理。
3 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的,系统会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APP告知申请用户。审核不通过的,可再次申请绑定,但若被认定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申请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洛阳晚报记者 刘嘉仪 通讯员 谢育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