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本月起,在洛浦公园烧烤最高罚两千元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8.01.11 08:47

  俯瞰洛浦公园(摄于2017年8月)

  作为横贯我市城区的生态景观带,洛浦公园既是展示我市城市形象的亮丽名片,也是许多市民在家门前赏绿、休闲、健身的好去处。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从本月起,《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修订)》(简称《条例(修订)》)正式施行。

  相比过去,该管理条例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变化?跟着记者一起来看看。

  变化一

  洛浦公园范围界定更清晰,南北多以道路为界,东西都有延伸

  在2006年1月1日施行的《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中,划定洛河上游西南环高速公路大桥以东至洛河下游二广高速公路大桥以西,为洛浦公园规划控制区。公园堤脚线向外50米为公园绝对控制区,50米至100米为公园相对控制区。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及道路建设,洛浦公园的‘轮廓’也越来越清晰。为便于市民更加清晰地了解洛浦公园的具体范围,在今年施行的《条例(修订)》中,不再以公园堤脚线向外多少米,来界定洛浦公园的南北范围,转而以道路来界定。”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赵保平介绍。

  在《条例(修订)》中,洛浦公园的范围界定为:西起洛河上游宜阳界,东至偃师界,北至滨河北路、九都路东延、中州路东延,南至洛宜快速通道、滨河南路、国花园北侧、洛河东延控制南部绿地界为公园范围。

  从新的洛浦公园范围中可以看出,洛浦公园西段,已从原来的洛河上游西南环高速公路大桥,延伸至宜阳,增加了约8.5公里;洛浦公园东段,也从原来的洛河下游二广高速公路大桥延伸至偃师,增加了约7.2公里。

  变化二

  将设界桩、公告牌,绿地“身份”一目了然

  根据《条例(修订)》,今年起,将为洛浦公园设立界桩、公告牌,并公布监督电话。

  ●界桩、公告牌有何作用?

  -界桩

  明确绿地与其他地块的边界。为让绿地的“轮廓”更加清晰,还将在绿地拐点、折点等处,设置标示点,并公布标示点的部分坐标点。换句话说,今后若您想知道一块绿地东南西北各个方向都到哪儿,看看界桩、标示点就能一目了然。

  -公告牌

  明确所在绿地的范围、大小、坐标以及禁止行为等,并公布监督电话。市民发现有破坏绿地等行为,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映。

  ●除了洛浦公园,还有哪些地方将设立界桩、公告牌?

  赵保平说,为配合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今后除了洛浦公园,隋唐城遗址植物园、王城公园、牡丹公园、西苑公园、南关公园等综合型公园及市民家门前的小游园,都将设立界桩和公告牌。

  第一批要先为规划、现状都为绿地的地块,设立界桩和公告牌;第二批,规划为绿地但现状不是绿地的地块,也要通过设立界桩、公告牌等,来明确土地属性、范围及地块大小。

  变化三

  今年起,在公园内烧烤最高罚2000元

  对比之前,《条例(修订)》中,对于各种公园内禁止行为的处罚金额,也有所提高。

  以在洛浦公园内烧烤为例,处罚金额从之前的50元以上200元以下,提高至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特别提醒爱在洛河滩上烧烤的人,以后可不敢“任性”了。

  同时,损毁公园花草树木,损坏公园各类设施、设备,及圈占场地、擅自摆摊设点、张挂广告、兜售物品、散发宣传品等行为,也将面临较高额度的处罚。

  具体为:

  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以及随地吐痰、便溺,将被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打骂吵闹、酗酒滋事,影响他人游园,将被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损毁花草树木,损坏各类设施、设备,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圈占场地、擅自摆摊设点、张挂广告、兜售物品、散发宣传品,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点燃篝火、烧烤、宿营,焚烧落叶、荒草、垃圾,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汛期在两岸堤防之间行洪区域内逗留、玩耍,责令其改正,可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园河道内漂流、游泳,责令其改正,可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按照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处理。(洛阳晚报记者 李雨璐/文 杜卿/图)

[ 责任编辑:张惟一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果蔬净化器真的有用吗
果蔬净化器真的有用吗
  • ·孩子居家雾化 家长需了解这些细节
  • ·减肥可以参考糖尿病食谱吃吗?
  • ·蛋白粉并非人人皆宜 是否补充因人而异
  •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 ·漫游东关大街 寻迹“孔子问礼”
  • ·观烂漫春花 赏河山春色
  • ·沟门村:品兴华豆腐 赏美景连连
  •  
    新闻排行
  • 江凌到偃师区调研
  • 徐衣显调研推进交通拥堵治理、城市环...
  • 洛阳下月起将实现公交地铁“一码通乘”
  • “非遗”技艺传承人王山山:指尖铿锵 ...
  • 神都洛阳不止奔跑 牡丹花开又逢君!第...
  • 事业编制!瀍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
  • 洛阳市2023年度“十大装备”申报工作启动
  • 4月1日至5月5日,洛阳地铁将在重点时...
  • 未来几天洛阳天气晴好 气温快速回升
  • 4月1日至5月5日,龙门石窟景区将举办...
  • 百姓呼声
    河科大为何将校地共建的图书馆占为己有?
    缴纳契税后需缴纳维修基金才能享受补贴?
    精彩图片
    铁骑加紧训练 护航牡丹...
    厨师李治峰:传承不守...
    栾川县秋扒乡白岩寺村...
    增设公益服务设施 提升...
    精彩热帖

    郁金香牡丹园

    云端之上

    隋唐牡丹初绽放

    海棠花开 春意盎然
    /马寺拾片
    /七律 倒春寒
    /初春乐吟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