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晚报,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简称新《条例》)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且空置的规划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违反本规定且逾期不整改的,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
具体到我们身边,如何解决新《条例》落实到位等问题,是公众未来的主要关注点。
看晚报,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简称新《条例》)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且空置的规划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违反本规定且逾期不整改的,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
空置车位只售不租,这个话题说了很久,因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的矛盾而起的各类新闻事件更是屡见不鲜。应该说,车位开放出租不是这一两年才提出的,而是必然趋势。具体到我们身边,如何解决新《条例》落实到位等问题,是公众未来的主要关注点。
纵观各类相关新闻事件,各方争执之所以经常没有下文,多半还是因为矛盾双方的实力差距: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势大,业主势小,加之很多业主没有太多精力浪费在这上面,不了了之的情况比较多。眼见这种结局多了,其他业主也就不再盲目碰钉子。久而久之,业主的声音弱了,一些小区空置车位只售不租就基本成了一种公开的“潜规则”。
在这种情况下,职能部门的介入就显得十分必要。新《条例》指出,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这就是说,今后业主在遇到空置车位只售不租且与开发商、物业公司沟通无果时,可尝试向上述两个部门投诉。
对不少人来说,投诉其实是个麻烦事儿——投诉成本让人不得不考虑。跑了好几趟,问题没解决;等了几个月,还在“处理中”……这些实际存在的问题,是否会在关于空置车位只售不租的投诉处理中出现,眼下恐怕难下定论。虽然如此,但这并不妨碍职能部门早作准备。若能借鉴其他部门的经验,例如设置专人专线和“快速通道”处理、实时公布处理进程等办法,那么做起来并不难。
此外,新《条例》对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筹备及职责等内容都有了更细化的规定。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帮助下,组织更完善、运营更稳固、执行更有力的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解决空置车位只售不租等问题,或将有更好效果。(新闻观察员 洛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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