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重污染天气后,洛阳会采取哪些措施来有效减轻污染?为了提高全市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洛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稿)》,对我市重污染天气下实施的应急响应措施做出规定。
洛阳网讯 出现重污染天气后,洛阳会采取哪些措施来有效减轻污染?为了提高全市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洛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稿)》(以下简称《2017应急预案》),对我市重污染天气下实施的应急响应措施做出规定。
《2017应急预案》中所称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天气。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蓝色)预警、Ⅲ级(黄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
当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包括跨日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Ⅳ级(蓝色)预警。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Ⅲ级(黄色)预警。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启动Ⅱ级(橙色)预警。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启动Ⅰ级(红色)预警。
《2017应急预案》指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后,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方案,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应急措施、扬尘减排措施、工业减排措施和机动车减排措施。
在健康防护方面,根据相应级别的预警,采取提醒公众减少室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减少开展室外活动,有条件学校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等措施。
在建议性减排方面,根据相应级别的预警,建议公众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低碳出行,私家车不在昼间加油;居民生活使用清洁能源;有关企业调整工序、产能和负荷;有关施工暂停或调整作业工序;增加城市道路保洁洒水喷雾降尘频次等措施。
在扬尘减排方面,除抢险救灾施工作业和重大民生工程外,根据相应级别的预警,指定范围内各类施工工地在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停止产生扬尘的土石方作业和建筑垃圾、砂石的清运,燃油型工程机械停止作业;停止有机溶剂涂料喷涂、粉刷、切割和护坡喷浆作业,工地自备的降尘设施全部开启;城市道路增加洒水保洁喷雾降尘频次。
工业减排措施:按规定应当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和其他大气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停限产;根据相应级别的预警,火电、耐火材料、石油炼制工业等高架源、低空源、有机源的重点企业,通过工艺减排或提标减排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日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需要比应急启动前削减一定比例或停产减排;本已停运的工业窑炉、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禁止点火启炉。
机动车减排措施:根据相应级别的预警,从严控制高排放车辆使用,城市区、县城区对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实施限行,过境车辆绕行城市区和县城区(禁止列入应急减排清单情形的车辆除外)等。
其中,当Ⅰ级(红色)预警启动后,我市除了实行上述措施,还将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公安部门可在城市区重点管控区域具备条件的道路采取设置单向交通、取消停车泊位等措施,同时加强易堵路段交通疏导,必要时可在城市区使用单双号或其他限行措施;除具有应急职责以外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实行弹性工作制;中小学可以自行实施停课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网络远程教学。但需注意,当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停课措施。(记者 郭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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