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我市举行退役士兵重点安置对象事业单位公开选岗大会,多家事业单位共向44名退役士兵重点安置对象,按照1∶1的比例提供了44个就业岗位,刚退役的他们在这里找到了好工作。
杨帆在公开选岗表自己选定的岗位后面签名
昨日上午,我市举行退役士兵重点安置对象事业单位公开选岗大会,多家事业单位共向44名退役士兵重点安置对象,按照1∶1的比例提供了44个就业岗位,刚退役的他们在这里找到了好工作。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开选岗,是依照这44名退役士兵重点安置对象的综合评分高低进行的,也就是说,综合评分最高的优先从44个岗位中选岗。综合评分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公共知识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部队档案评估分数占总成绩的70%。
按照评分成绩,刚刚从河北秦皇岛某部队退役的杨帆排在第20名。他说,在选岗之前,他已有了几个心仪的备选岗位。最后,杨帆选了西工区城建监察综合执法大队的岗位,并在表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按照流程,在退役士兵选定自己的岗位后,我们当场为他们开具安置行政介绍信,他们拿着介绍信就可以去选中的单位报到,确定上岗时间了。”该负责人说。(洛阳晚报记者 王若馨 文/图)
延伸阅读
退役士兵符合什么条件 才能成为重点安置对象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洛阳市退役士兵重点对象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退役士兵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点安置对象: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三、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四、烈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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