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讯 今日下午,洛阳市委、市政府针对10月份我市空气质量考核,公开约谈在考核中排名靠后的西工区、伊川县、偃师市、汝阳县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领导,要求尽快制定有效措施,打赢今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今年10月份,我市开始执行《洛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环境攻坚办按照规定,对全市18个县(市)区的空气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最终,9城区组中的西工区PM10、PM2.5均排名末位,扣款865万元;5组团组中的伊川县PM10排名末位,偃师市PM2.5排名末位,分别被扣款235万元、420万元;生态县组中的汝阳县PM10和PM2.5均排名末位,被扣款65万元。这些情况充分暴露出西工区、伊川县、偃师市、汝阳县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存在认识不到位、治污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
此次约谈会对西工区、伊川县、偃师市、汝阳县的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要提高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完成环境污染防治目标上来,精细管理、精准管控,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会上,上述四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领导分别作表态发言,承诺将认真反思,坚决完成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各项任务。(记者 郭瑛 通讯员 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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