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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网友晒电动车闯红灯罚单 交警:这是常态执法工作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7.11.06 09:23

  核心提示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晒出一张罚单,称“我市严查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有电动车驾驶人已经收到罚单了”。记者随即向市交警支队求证,得知该处罚为正常执法结果。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事件

  网友晒罚单,称“交警最近严查”

  晚报记者看到,网友晒出的罚单为市交警支队高新交巡大队开具,被处罚人于10月30日9时40分,在河洛路与瀛洲北路交叉口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俗称闯红灯),交警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他处以罚款20元。

  该网友称“我市严查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有电动车驾驶人已经收到罚单了”,引起网友们评论和转发——

  @简米扬:应该罚,不守规则的骑自行车、电动车的人太多了,罚款也是对他们的生命安全负责。

  @ececo:支持对行人及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文明交通,从我做起。

  @音唯有艺:真希望(严查)不是昙花一现。

  还有网友认为“罚得少不长记性”,“希望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针对行人闯红灯现象”。

  解释

  属常态执法工作,交警“一直在坚持”

  那么,该网友所说的“我市严查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是否属实?

  1日,市交警支队高新交巡大队瀛洲桥岗官方微博@洛阳交警瀛洲岗回复网友的评论称“处罚闯红灯维护的是法律尊严,我们一直在坚持”,“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告诉当事人这种行为违法了”。

  记者注意到,@304不锈钢铁侠留言:“我去年也收到(罚单)了。”

  近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得知,针对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处罚属于常态执法工作,随时发现随时查处。

  提醒

  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这些违法行为均受罚

  市交警支队民警提醒,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受到相应处罚,常见处罚如下: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

  处以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

  ●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

  处以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

  ●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处以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

  ●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处以50元罚款

  ●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

  处以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处以20元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

  处以20元罚款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处以50元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

  处以20元罚款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处以20元罚款

  ●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

  处以20元罚款

  ●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处以20元罚款(洛阳晚报记者 余子愚 通讯员 田贝贝)

[ 责任编辑:张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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