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降过后,气温逐渐降低,距离供暖也越来越近了。近日,不少市民在洛阳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咨询:“过热费”取消后,暖气费中还有基本热费合理吗?按面积缴纳暖气费具体参照哪个面积数据?对此,洛阳市相关部门一一给予了回复。如果您心中也有类似疑问,不妨看看这些问题可否借鉴。
问:取消过热费后,暖气费中还有基本热费合理吗?
洛阳市发改委回复: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的规定,我市出台了两部制热价收费政策:基本热价为总热价的30%,即0.054元/日平方米;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扣除了基本热价部分)为0.142元/千瓦时。
据了解,我市的两部制热价政策出台后,实行分户计量的居民用户,大多数比按面积收费少缴纳热费,达到了节约能源,节省热费的目的。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今年我市自采暖期起取消了不用热居民用户的“过热费”。而实行供热分户计量的居民用户仍需要按国家规定的两部制热价政策缴纳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若将两部制热价政策中的基本热费取消,则供热固定成本无法反映,和国家的政策不符。因此,我市两部制热价收费政策中的基本热价符合国家规定,收取合理,并且不能取消。
问:基本热费有没有高低楼层之分?
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回复:按照洛阳市今年下发的文件规定,热力公司的过热费(基本热费)是没有高低层楼之分的。如有问题可拨打我公司热线64331318。
问:我住在老城开拓龙腾苑小区,暖气收费标准上的建筑面积是怎么算的?
洛阳热力有限公司回复:您所反映小区为我公司趸售用户,内部具体收费情况建议您咨询小区物业,建筑面积为您房产证上的面积。
问:商用暖气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是什么?
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回复:按照洛发改价管[2008]26号文件规定,未实施分户计量的非居民用热均按建筑面积计费,收费标准为0.3元/m2·日。
已实施分户计量的非居民分户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计费办法:基本热费与计量热费,即用热方应付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问:去年暖气费有余额今年可以直接抵扣吗?
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回复:去年暖气费有余额可以自动在系统中抵扣,用户只需把今年预交暖气费的差价补齐即可正常用暖。无需到热力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问:今年不用暖了,上个取暖季的暖气费余额什么时候能退?
洛阳热力有限公司回复:您所反映采暖余额都存在您的银行账户,如需退费你可等采暖期结束后至东区热站或拨打我公司服务热线63005678进行登记、统一退费。
问:暖气费发票如何领取?
洛阳热力有限公司回复:如为我公司直管用户可凭银行缴费收据到我公司五楼进行办理,办理时间:每个月15日至月底。
以上部分解答针对市民具体情况,仅供参考。同时,在参考时需留意,自家的供暖系统与以上咨询单位是否一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可在洛阳网《百姓呼声》发帖咨询或直接联系热力部门,洛阳网将持续关注热力服务。(见习记者 谢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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