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开的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冬防工作推进会透露,今年以来,我市共进行责任追究383人次和20家责任单位,其中县处级干部35人、乡科级干部115人。
昨日召开的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冬防工作推进会透露,今年以来,我市共进行责任追究383人次和20家责任单位,其中县处级干部35人、乡科级干部115人。
从10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对九城区、五组团和四个生态县分别进行考核。根据该办法要求,空气质量排名落后的县(市)区被扣款,其中洛龙区、西工区均被扣款115万元,伊川县、孟津县分别被扣款62.5万元、52.5万元。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工业企业应急减排,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到实处;要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督查,防范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出现反弹现象;要进一步强化扬尘源管控,夜间停止除热力工程等重点民生工程外的所有涉土工程及渣土清运;要加强督导,对不落实应急管控指令、扬尘严重或屡次违规作业拒不整改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惩处。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巡视员姚延岭,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敬林,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王琰君等参加会议。(洛阳日报记者 高峰 通讯员 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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