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可于今日至29日进行网上申报。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可于今日至29日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须符合以下要求
●对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我市,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其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一级水平。(洛阳晚报见习记者 刘敏 通讯员 杜建芳)
申请流程
●9月20日至29日,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报名期间每日7时至24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10月9日至16日,体检。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打印体检表,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
●10月16日、17日、25日、26日,提交申请材料。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到市教育局后楼三楼会议室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10月27日至11月17日,审查材料及认定。相应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做出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11月下旬,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