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1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督查发现伊滨区李村镇南寨小学对面存在焚烧生活垃圾问题,违反了环保法和秸秆禁烧条例的相关规定。
2017年8月31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督查发现伊滨区李村镇南寨小学对面存在焚烧生活垃圾问题,违反了环保法和秸秆禁烧条例的相关规定。问题曝光后,伊滨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按照“一案四查”的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1.对区城管局、李村镇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2.给予李村镇人民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常宏普行政警告处分;
3.对负有行业主管责任的区城管局城管大队四中队队长石振和进行诫勉谈话;
4.对负有督查责任的区环保督察组一科科长杨喜峰通报批评;
5.给予李村镇南寨村村委会副主任石青和停职检查处理。
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