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宛康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洛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研究全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等。
2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宛康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洛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研究全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等。
会议指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是加快绿色发展、实现“生态文明程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目标的迫切需要。会议要求由市发改委牵头,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洛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细则》修改完善后,抓紧提交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会议强调,要全面抓好评价考核的组织开展,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要充分利用评价考核结果指导实践,让各县(市)区了解各自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短板和弱项,为下一步制定生态文明方面的政策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基础。
针对列入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推进方案的嵩县皂刺中药材小镇、伊川乐活自然园、孟津二十里四季瓜果长廊、偃师二十里葡萄长廊、上戈苹果休闲观光农业带、洛阳牡丹旅游集聚区、栾川乡村旅游集聚区等乡村创业创新基地,市旅发委牵头起草了相关支持政策措施。会议原则通过了这些政策措施。会议强调,市直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对基地的指导、服务工作。要规范各项考核程序,落实好奖补政策,为乡村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提供支持和帮助。
会议强调,我市承担着全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试点任务。要充分认识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于提高执法质量、减少行政争议、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各试点单位要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为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在全市推广提供可复制的经验。要尽快完成市级层面的顶层设计,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督促,确保各项试点任务圆满完成。会议原则通过《洛阳市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暂行办法》。
会议强调,大院大所大企业是洛阳发展的根基所在、优势所在,代表着洛阳科技创新的最高水平,对洛阳发展起到了支撑引领作用。出台《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能够进一步挖掘大院大所大企业科技创新资源富矿,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助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会议要求市科技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报市委研究同意后抓紧印发实施。有关部门要深入大院大所大企业调研,加强对接,及时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创新发展红利,助推大院大所大企业实现提速提质发展。
会议原则通过了《洛阳市烟草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017—2020年)》和《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方案及《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细则》。
会议听取了近期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环境污染防治、民生实事办理等工作推进情况书面报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洛阳日报记者 孙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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