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洛阳晚报》和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联合举办的“月月3·15”活动中,市民杨先生讲述了一件自己遇到的烦心事儿:“提起来就生气,我花8800元买了一辆电动车,只骑一天就坏了。”
昨日,在《洛阳晚报》和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联合举办的“月月3·15”活动中,市民杨先生讲述了一件自己遇到的烦心事儿:“提起来就生气,我花8800元买了一辆电动车,只骑一天就坏了。”
情况:“智能化”电动车,动不动就“趴窝”
前面两个轮,后面一个轮,造型很“科幻”。昨日,当记者见到杨先生的这辆逗哈牌电动车时,发现它和市面上常见的电动车有很大区别。
“购买时,商家介绍这辆电动车功能丰富,比如通过手机应用程序可以看到电动车所在位置、剩余电量、可行驶里程数等。”杨先生介绍,因为这些功能,这辆电动车比一般电动车贵了一倍多。
“让我没想到的是,8月8号下午提的车,8月9号一大早它就不会动了。”杨先生说。
经过检查,电动车电量充足,各仪表指示灯也正常,杨先生尝试拆下电瓶再装上,电动车又可以动了。类似情况之后反复出现,让杨先生很是无奈。“手机应用程序上的电动车位置、剩余电量等信息,也完全不准确。”杨先生说。
处理:经调解,商家退还全部货款
发现电动车有质量问题后,杨先生立即去找经销商,经销商却表示,杨先生的车只是有一些小故障,简单维修后就能恢复正常。经过维修,电动车行驶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GPS定位不准、实际电量和手机显示不符等问题依然存在,杨先生要求经销商退货遭到拒绝。
昨日上午,《洛阳晚报》记者随市工商局涧西分局广州市场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赶到位于建设路的该经销商处,向他们说明了情况。该店相关负责人表示,愿意给杨先生退货。
随后,杨先生办理了退货手续,拿到了8800元退款。
“非常感谢《洛阳晚报》和市工商局,帮我解决了烦心事儿。”杨先生说。
提醒:购买电动车注意“三包”条款,查看电池出厂日期
现如今,骑电动车成为许多市民的出行方式。市民在选购和使用电动车时需要注意什么?遇到问题又该如何维权?
目前,我市最大的电动车销售地在涧西区建设路一带,市工商局涧西分局广州市场工商所经常处理相关投诉。
该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最近几年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小品牌的电动车逐渐被淘汰,关于电动车质量问题的投诉数量呈下降趋势。该负责人结合近期投诉情况做出如下提醒:
1.注意“三包”条款。
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针对电动车的相关细则,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要尽量选择市场保有量大、口碑好的大品牌,售后服务更有保障。品牌之间的“三包”条款有差异,整车、电池的质保时间不尽相同,市民在选购时可以货比三家。
2.查看电池出厂日期。
一般来说,电动车电池长期放置不充电性能会下降,电动车电池出厂日期越新越好。市民在选购时应注意查看电池出厂日期,尽量选择新的。
3.不要混用充电器。
充电器不要混用,一些充电器虽然能插入接口,但电流不匹配,长期使用会给电池造成极大损伤。(洛阳晚报记者 潘立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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