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5家医院被省社会保障局确定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这意味着省外患者来洛就医可实现直接结算。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5家医院被省社会保障局确定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这意味着省外患者来洛就医可实现直接结算。
涉及哪些医院?
我市共有5家
●河科大一附院
●河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
●解放军150医院
●郑大附属洛阳中心医院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
涉及哪些参保人?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
温馨提示
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
参保人需提前办理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选择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如果参保人员已在参保地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但参保人员所在统筹地区与河南省暂未开通直接结算业务,参保人员来豫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也不能够直接结算,仍需要按照原办法全额垫付结算后,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
支付范围按我省标准,支付标准按参保地标准
参保人员在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符合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河南省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出院结算只需要为自费部分“埋单”
参保人员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将根据参保人员所在参保地系统计算反馈的结果,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本市经办机构申报审核结算。
洛阳人到省外就医,也能直接结算
我市参保人员外出跨省异地就医,也可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外地就医涉及的定点医院较多,参保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查询相关信息。(洛阳晚报记者 连漪 实习生 尹淑珂 特约通讯员 范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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