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明确公务用车身份,相当于给公车私用戴上紧箍儿,发挥着“阳光下监督”的作用。
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明确公务用车身份,相当于给公车私用戴上紧箍儿,发挥着“阳光下监督”的作用。
为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我省下发了《河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今后,我市党政机关按规定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都将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
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明确公务用车身份,相当于给公车私用戴上紧箍儿,发挥着“阳光下监督”的作用。
之前,纵使群众想参与监督,却因难以分清公车与私车而不便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一些人的侥幸心理,使得公车私用屡禁不绝,饱受诟病。
公车身上有“公”字,有利于群众辨认并进行监督。依靠群众力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为公车使用织下监督密网,须打开群众监督的心门。对群众举报给予足够重视,才能保持群众监督举报的热情,才能让更多人参与“阳光下监督”,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监督风气。
利用微信、微博等网上监督方式,开通监管多重渠道;注重保护举报人的隐私,给群众监督足够的安全感;在媒体上公开公车牌号、设立“公车私用举报奖”,有助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为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公车私用行为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线索;除了物质奖励,还可以吸收有责任心的市民作为特约公车监督员。
在内部管理上,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给公车装载GPS,严防公车“私奔”。
杜绝公车私用,除了社会监督、内部惩处,还需要人们的自省。
众所周知,增加一辆公车,意味着要增加司机、油耗、保养、保险、停车、路桥费等各种成本。不少公车私用者却将公车私用视为“小节”,认为这是小事一桩,从思想上认识不到占公家便宜的后果。
其实,公车私用属于“车轮上的腐败”,与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礼一样,本质上都是公款消费,占用的都是公共资源,不容忽视。
遏制与杜绝公车私用,任重而道远。将不占公共资源内“植”于心,才能防微杜渐,使公车回归其真正的用途,使“车轮上的腐败”真正从生活中消失。(新闻观察员 洛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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