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方便省外院校毕业生来豫就业创业,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商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省外院校来豫就业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办理工作将进行调整。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方便省外院校毕业生来豫就业创业,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商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省外院校来豫就业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办理工作将进行调整。
●对签约到我省省直或中央驻豫单位的毕业生,可将其报到证直接签发至用人单位,档案随寄;对签约到我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所属单位的毕业生,可将其报到证签发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档案随寄。
●与我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所属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可持报到证、毕业证及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函到单位所属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与我省省直或中央驻豫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可持报到证、毕业证及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函到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未落实就业单位或用人单位暂不接收人事档案关系的省外院校河南生源毕业生,可将其报到证签发至生源地所属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档案随寄。毕业生须持报到证、毕业证直接到报到证签往单位办理报到转签手续。
●省外院校河南生源毕业生跨省就业的,我省不出具同意跨省就业的函件,由各培养院校凭毕业生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可直接派遣至就业单位。
●省外院校在我省招收的定向、委培毕业生,应回原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就业。如毕业生本人要求改变就业去向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凡未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省外院校毕业生,我省不办理其就业报到手续。
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受理2017届省外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的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对报到证签发至我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的毕业生,自2017年7月1日起,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不再受理其就业报到手续。
自2017年7月1日起,洛阳市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服务平台手机浏览器版正式上线,毕业生可先关注“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选择“毕业生报到平台”。
2017年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已经展开,有很多毕业生不明确档案接收的相关信息,请按照以下信息填写:
●报到证的报到单位: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接收单位: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
●档案接收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
●接收人:档案室,联系电话0379-63119502。
因毕业生档案集中在7月至8月接收,档案签收后需经过拆封、整理等步骤再录入信息系统,此过程大致需要15个工作日,请毕业生及时登录洛阳人才网查询本人档案信息,查询档案到达后,再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详情可登录洛阳人才网,点击右上角“人才中心服务指南”查看。 (洛阳日报记者 姜明明 特约通讯员 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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