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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后买车有重大利好

  商务部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在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相比于2005年开始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这次修改的内容比较多,不仅涉及汽车销售渠道拓宽,还对近年来消费者买车过程中投诉较多的问题进行规范,下面着重介绍以下六点关乎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内容。

    买车不一定要去相应品牌的4S店 

以4S店为主的卖车模式将会被打破

将允许授权销售和非授权销售两种模式并行

在不久的将来

消费者买车的场所更多样化

可以是汽车大卖场、汽车超市、汽车电商等

 

      异地买车更容易    

一般来说,越大的城市买车会越便宜

消费者买车的时候会考虑去大城市

但有时候会受到户籍限制

而《新办法》规定

厂家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

这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是一大利好

 


    经销商不得加价销售  

高热能、低产能的车型加价销售的事情

已经屡见不鲜了

而《新办法》中明确提出

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中

以适当形式销售汽车、配件

及其他产品的价格和其他服务的收费标准

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不得捆绑销售保险  

保险、配件和上牌

对4S店来说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而受害的是消费者

明明自己去购买或办理

可以省下不少钱

针对这样的行业潜规则

《新办法》中也有规定明确禁止

 

    交车时必须交合格证  

不少消费者买了车却拿不到合格证

导致没法按时上牌

《新办法》规定

厂家、经销商在交车的同时

必须交付合格证、三包凭证等材料

 

    修车、保养更自由  

不在指定的4S店保养会脱保

是很多年来困扰消费者的一件事

而《新办法》中明确提出

厂家不得限制经销商

为其他品牌汽车提供配件及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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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洛阳网综合    2017-06-20 16:42 [ 责任编辑:席倩倩 ] 返回洛阳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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