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领到应得的劳动报酬,公司就停业了;上岗前交的押金,离职时难退回;工作五年没有劳动合同,辞职时难以维权……对于这些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8日晚上,市人社局负责人在《百姓问政》栏目现场,一一进行了回答。
还没领到应得的劳动报酬,公司就停业了;上岗前交的押金,离职时难退回;工作五年没有劳动合同,辞职时难以维权……对于这些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8日晚上,市人社局负责人在《百姓问政》栏目现场,一一进行了回答。
公司停业,之前欠的工资要不回
今年年初,市民郑女士应聘到纱厂南路的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作,后因调换工作岗位的事无法与公司达成一致,郑女士离开了公司,公司没有向她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后来,郑女士和同样未拿到工资的陈女士一起,向市人社局投诉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在市人社局调解下,该公司提出了解决方案。令陈女士和郑女士没想到的是,到了约定的时间,该公司居然停业了,她们也联系不上公司负责人。她们打听得知,该公司停业之前,给员工发了工资。为什么偏偏拖欠了她们的工资呢?
“这家公司克扣两名女士工资的行为是否违法?”问政嘉宾任少武首先发问。
市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关彬说,该公司的行为违法。按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郑女士和陈女士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在劳动关系终结时,按规定应立即结清工资。这个案件劳动监察部门已按程序办理,如果这家公司仍不履行义务,他们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岗前交的押金,离职时难退回
去年8月,李先生到我市某汽车4S店从事营销工作。在上岗之前,公司提出要求,让他交5000元的保证金。李先生虽心存疑虑,但公司告诉他这是“行业规则”,必须交,在离职时如没有培训支出或债务纠纷等,会把这笔钱如数退还。
今年4月,李先生所在公司的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到人事岗位调整,导致李先生不得不离开公司。李先生离开公司时,办好了所有的工作交接手续,但没有拿到那5000元押金。
问政嘉宾颜福民问,对于此类案件,人社部门是否有专项查处。
市人社局副局长闫少刚说,此类案件主要表现在用工单位收取员工押金、保证金或扣押员工身份证件等。该4S店收押金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部分押金应无条件退还,同时,该4S店还要接受处罚。
工作五年未签合同,离职时难以维权
张先生曾是一家家具装饰有限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他从2012年开始在这家公司工作了5年时间,却从没签过劳动合同。
在5年里,张先生多次向公司老板提出签订合同的要求,却都被推脱。
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张先生身兼数职,加班是家常便饭。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五险一金,经常加班还没有任何补偿,怕丢工作的张先生都一一忍受。
去年,张先生辞职离开了该公司,当他向公司提出维权要求时,却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导致维权道路困难重重。
市人社局副调研员杜卫松说,在职时怕丢掉工作而不敢申诉,这就造成了取证难的问题。另外,企业违法成本的过低,也让这些企业在侵害劳动者权益时没有顾忌。
“要解决企业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就要加强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让违法者寸步难行。”杜卫松透露,我市人社部门已把对148家违法单位的处罚信息登记至全国征信平台,今后企业违法成本将越来越高。(洛阳晚报记者 李砺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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