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20日起,偃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端午节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活动,对重点超市、农贸市场及食品商户经销的粽子、冷鲜肉、时令瓜果、夏季饮料等重点食品进行监督检查。
自5月20日起,偃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端午节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活动,对重点超市、农贸市场及食品商户经销的粽子、冷鲜肉、时令瓜果、夏季饮料等重点食品进行监督检查。
集中检查活动针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汽车站、乡镇政府所在地,对食品经营者食品进货渠道、是否销售过期“三无”变质食品、是否自觉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等食品经营行为开展检查,查处与规范相结合,较好地规范了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截止24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9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66户次,大型超市3个,农贸市场1个,检查冷鲜肉经营摊点13个,检查白条鸡、卤肉批发摊位6个;对农贸市场牛和食品店等4家未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账的商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首阳山东周老卢百货门市未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储存食品行为进行拟立案处理。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全市人民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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