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古城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杨智军同志,近日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2015年11月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古城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杨智军同志,近日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杨智军1993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派出所、刑侦、巡警、治安等岗位上工作。从警20多年来,他不畏艰险、勇于担当,每逢急难险重任务总是冲锋在前,先后参与侦办各类治安、刑事案件6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00余名;他情系百姓,一心为民,长期照顾辖区瘫痪在床的老人,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从警期间,杨智军曾骑着自行车用2周时间走遍了面积约4平方公里、人口8000多的辖区,先后参与破获了“1998·11·2”持枪抢劫案、“1999·12·2”故意杀人案、“2002·7·18”抢劫出租车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2015年11月6日,杨智军带队先后到洛龙区、西工区、老城区抓捕涉毒违法犯罪人员,并连夜审讯犯罪嫌疑人至次日凌晨。11月9日早上,杨智军顾不上参加集体体检,继续工作,并利用午休时间整理办案材料;14时40分,因连续加班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死,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3岁。
杨智军始终坚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不同岗位上均取得了突出成绩,曾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获嘉奖2次,多次被上级机关评为先进个人,被市总工会追授“洛阳市五一劳动奖章”。(洛阳日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任双波 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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