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18起案件构成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在一审与二审中间的周转期,经人民调解员调解,仅用两天便结案,当事双方均表示满意。这得益于我市开辟的高效便捷解决纠纷新途径。
近日,由18起案件构成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在一审与二审中间的周转期,经人民调解员调解,仅用两天便结案,当事双方均表示满意。这得益于我市开辟的高效便捷解决纠纷新途径。
2016年1月,我市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积极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模式,由市综治办牵头组建了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暨市诉调对接中心,按照“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的原则,通过加强法院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社会法庭,以及其他非诉纠纷解决组织的衔接,完善和畅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快速、和谐的纠纷解决渠道。
经过单位推荐和层层考核筛选,该中心在全市择优选聘了6名优秀人民调解员,与4名退居二线的资深法官组成专职调解员队伍,常驻中心办理案件、化解纠纷。
陈新民是被选聘的人民调解员,曾在工会工作的他,有丰富的调解经验,上述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便是经他调解的。
“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民事案件,只要双方当事人都同意,我们都会介入调解。”陈新民说,他们的调解在立案受理期和上诉周转期内,目的是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就把问题顺利解决。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再转入正常诉讼程序。
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暨市诉调对接中心实行“人民调解员+法官”的模式,将人民调解的“柔性优势”与司法调解的“刚性优势”相结合,将人民调解员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与法官专业的法律审判知识相结合,为群众节约了诉讼成本,实现调解效果最大化。从该中心成立至今年4月17日,共收案704起,调解结案409起,效果显著。这一工作模式也被全市推广。
市综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6月底前,全市各县(市)区均建成了诉调对接中心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今年第一季度,全市两级诉调对接中心共收案2681起,调解结案1244起,一大批“老案”“难案”“骨头案”经过调解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不仅缓和了法院长期面临“案多人少、判多调少、案结事不了”的压力,还极大提升了法院案件的调撤率,彰显了司法公信力,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结案后,人民调解员还会进行定期跟踪回访,确保真正收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洛阳日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张要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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