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一男子开车时不慎蹭了一辆车,当时该车车主并不在场,他留下字条主动承担责任,最后出钱对车辆进行了维修,赢得车主点赞。
昨日,小记从栾川县委宣传部得知一件事儿:栾川县一男子开车时不慎蹭了一辆车,当时该车车主并不在场,他留下字条主动承担责任,最后出钱对车辆进行了维修,赢得车主点赞。
4月28日一早,家住栾川县橡树公馆小区的王先生驾车上班时,留意到风挡玻璃的雨刷器上夹着一个字条,他拿起看到上面有一段留言,上面写着“对不起,我不小心把你的爱车碰了,因为不知道你的电话,没法与你联系,请与我联系”。字条上还留有留言人的电话号码。
看完字条,王先生绕车检查了一番,发现车后方的保险杠受损。随后,他与肇事者取得了联系,得知对方姓刘,跟他住同一小区。当日6时许,刘先生跟家人开车出门办事,不慎蹭到王先生的车,问了近半个小时也没问到王先生的联系方式,于是只好留下字条去办事了。当天中午,刘先生特意买了牛奶、水果到王先生家致歉,并承担了车辆维修费用。
王先生说,他看到留言时就感到一阵暖意,后来事情处理的过程也非常顺利,“咱都应该向刘先生学习”。(洛阳晚报记者 刘嘉仪 通讯员 李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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