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瀍河派出所民警告诉小记一件事儿:一个49岁的大妈常年手不干净,老觉得自己小偷小摸不是大错,这次顺走一辆自行车,终于达到刑拘条件了。
近日,瀍河派出所民警告诉小记一件事儿:一个49岁的大妈常年手不干净,老觉得自己小偷小摸不是大错,这次顺走一辆自行车,终于达到刑拘条件了。
“这个犯罪嫌疑人寇大妈是我们派出所的常客了,经常偷些小东西。”19日,提起刚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寇大妈,民警连连叹息。
前年6月,寇大妈在涧西区南昌路丹尼斯超市偷走两件童装,被南昌路派出所行政拘留15日;同年9月,在西工区唐宫路小商品市场偷走两件衣服,被行政拘留15日;去年2月,在涧西区一超市偷走一袋肉馅儿和一个鸡腿,被行政拘留1日;同月,又在西工区王府井百货偷走一条牛仔裤,被西工派出所行政拘留7日……最近一次作案,寇大妈在瀍河区一所学校门前顺走一辆自行车。
办案民警告诉小记,这个大妈老觉得偷点儿小东西不是大错,不会被公安机关怎么样,殊不知,她多次作案的行为已严重触犯法律,达到被刑拘的条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记者 王博东 通讯员 叶军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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