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婚礼本是件喜事儿,却因违法燃放烟化爆竹被公安部门处罚。近日,洛龙派出所查处一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当事人被处以行政罚款500元。
近日,洛龙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洛龙区龙瑞社区一户张姓住户在举办婚礼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将燃放行为人韩某传唤至洛龙派出所警务大队。经讯问,韩某承认了自己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他处以行政罚款500元。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禁放区域东起二广高速公路、西至洛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高铁线、北至老310国道。希望市民严格遵守我市在禁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公安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执法巡查力度,对违规燃放者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洛阳晚报记者 郭秩铭 通讯员 宋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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