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农村“双创”促进机制,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农村“双创”促进机制,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在不久前,我市研究并原则通过《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力争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6万名,带动就业60万人左右,并推出了一揽子“含金量”颇高的政策,如各县(市)区要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综合公共服务中心、每年对1万名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将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小微企业纳入市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范围等。
农民工返乡创业为什么会受到重视?不妨先来看看其就业带动效果。
据有关部门对全国192个县的统计调查,一个人返乡创业可以带动4个人就业。从我市的情况来看,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就业带动效应更加明显:2014年,我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有2055人,创办企业1045家,吸纳农村劳动力21993人就业;2015年,我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有2165人,创办企业1141家,吸纳农村劳动力2.5万人就业。这样的“乘数”效应,的确非常可观!
实际上,带动就业只是其一。如今,我们所说的农民工返乡创业,与以往的返乡就业有着质的不同。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往往具有一定技术、资本,他们懂市场、会营销,有办厂能力,同时他们又熟悉生之养之的故乡,乡土情厚重。他们犹如“干细胞”,回流到乡村这个肌体中,变乡村人才“失血”为“输血”,实现了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打工效益向“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创业效益转变。
更为重要的是,农民工返乡创业具有极强的“造血”功能,能够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补上乡村经济这块短板,促就业、增收入,打开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新局面。
洛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显著,乡村经济薄弱。同时,洛阳又是劳务输出大市。如今,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各项政策的制定,为我市大量农民工返乡创业铺了路。
一路“风景”如何,关键在政策的“雨露”滋润!(宋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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