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公园巷社区居民赵先生:我家住顶层7楼,屋顶逢雨必漏,顶层屋顶应属公共部分,若要维修,费用怎么解决?
【居民反映】
老城区公园巷社区居民赵先生:我家住顶层7楼,屋顶逢雨必漏,顶层屋顶应属公共部分,若要维修,费用怎么解决?
【记者采访】
赵先生说,他家屋顶漏雨的地方有七八处,已严重影响其居住。他了解到所住小区有业主未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在这种情况下,若维修顶层屋顶,费用该如何解决?
《洛阳晚报》记者咨询了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及该中心老城区使用受理处。该处核实后证实,赵先生所在小区确实仅有部分业主及时缴纳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该中心工作人员说,这并不影响赵先生所在的小区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工作人员解释说,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顶层屋顶属住宅的共有部分,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内漏雨,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超保修期漏雨,可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人可以是业主个人,也可委托业主代表、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等提出相关申请。
工作人员说,赵先生家的屋顶为顶层屋顶,若超保修期,维修费应由有相关利害关系的业主共同承担,建议未及时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尽快缴纳,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不足,应由有相关利害关系的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洛阳晚报记者 肖姣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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