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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院安装夜视摄像头侵犯隐私?业内:为监测放映质量

  一名工作人员称,该影厅内摄像头设置在放映机上方墙后面

  核心提示

  近日,网上一个“聊聊你所在行业的小秘密”的话题帖引发广大网友热烈讨论,而在该帖后面,一条“电影院里装有红外线夜视摄像头,每个观众观影期间干了啥都看得清清楚楚”的回复又引来了数万网友的点赞和跟帖。

  电影院里真的装有红外线夜视摄像头,且对准观众吗?前天,记者走访发现,我市不少影院的影厅确实装有摄像头,但多数对准银幕而不是观众。

  热点

  影院监控无死角,最后一排观众都看得清?

  有网友称:“电影院几乎在每个角落都设置了红外线夜视摄像头,均为360度无死角的,观众的脸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情侣们最喜欢坐的最后一排也安装有监控。除了监控室,放映员能看得到电影院发生的一切。”

  网友还附上了据说是影院工作人员提供的监控室场景和监控截图,从图片来看,除了银幕,放映厅内各个位置确实都看得清清楚楚,甚至拍到了一些观众不雅的坐姿和动作。

  此言一出,其他网友纷纷表示“心头一紧”,该帖子的热度也一路飙升。涧西区的孟女士是个电影爱好者,她看到此帖后坦称“闻所未闻”。

  那么,该热帖所说的情况是真的吗?

  求证

  我市不少影厅确实装有监控,但摄像头并不对着观众

  记者前天先后走访了西工区、涧西区、洛龙区的多家影院。

  对于影院里是否装有红外线夜视摄像头这一问题,有3家影院表示“不愿多说”,因为业内对在影厅装监控一事一直有不小的争议,有人认为装监控有利于运营和安全,也有人认为在影厅装监控会造成一部分观众流失,有侵犯他人隐私之嫌。

  顾女士是洛龙区一家影院的值班经理,她告诉记者,该影院每个影厅确实都装有红外线夜视摄像头,但摄像头仅安装在正对着银幕的放映口上方,而不是如网传的装在银幕的左右两边且正对着观众,装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了监测放映质量。

  记者在该影院监控室的电脑屏幕上看到,显示在分屏页面上的确实为各个影厅正在放映的电影画面,而没有出现实时的观众镜头。“影厅里安装360度红外线夜视摄像头,在大城市一些影院确实比较常见,在我市个别影院或许也有,但我们影院在影厅里只安装有一个对准银幕的摄像头。”该影院一名负责监控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边说边指了指安装摄像头的大致位置——影厅里放映口的正上方。

  在洛龙区另一家影院,记者也听到了相似说法。“有些观众在影厅里丢了财物之后,就找我们查监控,想看看是什么人捡走的。事实上,因为我们安装的监控只为监测银幕,所以除非有人捡到东西交给影院,否则东西很难找到。”该影院相关负责人胡女士说。

  体验

  就算没有摄像头,观众的行为也并不处于“真空”环境

  对于网友在观影期间会被影院工作人员“监控”到的担心,一名影院工作人员表示,其实,就算影厅里没有安装摄像头,影院也有专门的巡场员,一般每隔半小时就会到各个影厅巡视,一来是监测影片的放映质量,二来是检查观众是否有不文明的观影行为,如大声说话或站起来遮挡后方观众等。

  记者在一家影院的放映室里看到,从放映口往影厅里看,借着银幕的反光,前排观众的一举一动都能看清,其实不需要看监控。

  记者在影院入口处随机采访了多名要入场看电影的观众,绝大多数观众表示不知道影厅里装有监控,也有观众表示在影厅里安装监控侵犯了观众的隐私权。

  观点

  影厅里安装监控并不侵犯观众隐私权,但影院应尽到提示义务

  在影厅里安装监控摄像头,是否涉及对观众隐私权的侵犯呢?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浩说:“电影院放映厅属于娱乐场所,也是公众广泛参与影视文化的休闲活动处所,属于公共空间,因此影厅里安装监控不会构成对观众隐私权的侵犯。影院安装监控,是为了给观众创造安全的观影环境,及时应对突发的公共安全事件,履行公共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不构成侵权。需要说明的是,电影院应对观众尽到必要的提示义务,告知观众影厅里装有监控。”

  延伸

  若工作人员恶意发布观众画面,或被追究责任

  在网友发出的帖子中,监控配图不乏尺度较大的。若这些画面从电影院流出,电影院是否也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呢?

  李浩说,如果影院工作人员恶意在网上发布监控拍摄到的部分观众在影院里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从民事侵权的角度讲,影院工作人员若非出于合法使用的目的,而随意发布涉及部分观众在公共场所的不雅行为,如男女之间的暧昧行为,最终造成他人社会评价显著降低,则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

  不少观众都有观影时录制短视频发朋友圈的情况,电影院方面若发现观众私自偷录影片内容,是否有权要求其删除呢?李浩说,根据将于3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洛阳晚报记者 王若馨 文/图)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7-02-22 08:52 [ 责任编辑:史戎戎 ] 返回洛阳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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