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委决定将今年确定为“河洛党建计划”巩固提升年,日前印发的《中共洛阳市委关于“河洛党建计划”巩固提升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委决定将今年确定为“河洛党建计划”巩固提升年,日前印发的《中共洛阳市委关于“河洛党建计划”巩固提升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进行了全面部署。
《意见》强调,将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强化“两大功能”、建好“两支队伍”、抓好“两个保障”、解决“两个不平衡”、实现“两个全覆盖”,努力打造与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洛阳党建品牌,争当全省基层党建工作新发展的排头兵。
强化“两大功能”
《意见》提出,要把强化政治功能摆在首位,通过开展固定“党员主题活动日”、落实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等形式,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坚持政治方向的政治性、维护党的领导的自觉性、联系群众的紧密性。
关于提升服务功能,《意见》明确,我市将建设集便民服务、教育培训、关爱帮扶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开放式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完善三级便民服务体系。
建好“两支队伍”
建好党员队伍和基层干部队伍“两支队伍”,是巩固提升的关键。
根据《意见》,在2017年发展的党员中,40岁以下的要在75%以上,高中以上学历的在80%以上;加大党员干部轮训工作力度,推行党员“双十规范积分管理”制度,年终得分作为党员评格的主要依据。同时,我市将大力倡导支书、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选优配强村级组织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每村建立3至7人的后备干部队伍。
《意见》明确,我市将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农村或社区干部,到高校或党校定向培养;实施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双培养”工程,把业务能手、管理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能手、管理骨干。为拓宽基层干部成长空间,我市还将择优把村“两委”正职选入乡镇领导班子或招录为乡镇公务员。
抓好“两个保障”
为强化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意见》提出,我市将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完成省、市相关任务的基础上,每个乡镇要有两个以上县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逐步消除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各县(市)财政列支不低于1000万元,各城市区财政列支不低于500万元,作为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按照要求,每村每年村干部基本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3项合计不低于10万元,由县级财政兜底保障;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每户不低于1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探索建立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自然增长机制;非公经济组织党费全额返还。
在阵地保障方面,《意见》指出,村(社区)特别是贫困村要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彻底消除村级组织阵地空白;树立“区域化大党建”理念,充分盘活各类党组织阵地资源,打造开放式、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解决“两个不平衡”
在解决国企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方面,《意见》提出,全面推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推进党委班子成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探索建立驻洛央企、省企党组织与地方党委、企业党组织合作机制,健全地企人才双向挂职制度。
在解决农村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方面,《意见》明确,将充实乡镇(街道)抓党建工作力量,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4人专职抓基层党建工作,参照相关标准给予一定岗位补贴。对前八批后进村党组织开展整顿情况“回头看”,对有反弹现象的后进村特别是换届重点村、问题村、难点村,由县处级党员干部包村兜底整顿,做到不转化不脱钩、不换届不撤离。
实现“两个全覆盖”
为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意见》指出,及时在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兴主体中合理设立党组织。国企下属单位等常设或临时机构,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成立党组织或临时党支部。
为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意见》明确,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模式。逐步推行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与校长“一肩挑”。督促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引导出资人拥护党的领导。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切实增强党的工作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洛阳日报记者 李梦龙 通讯员 杨孟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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