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共享单车,一般来说是指由企业独立运营或与政府合作,以租金来赢利,在城市区为人们提供的自行车服务。自2016年年底以来,打着“共享经济新形态”旗号的共享单车一经亮相就火爆起来。
【新闻背景】第三方数据研究机构比达咨询日前发布的《2016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中国共享单车市场整体用户数量已达1886万,预计2017年,共享单车市场用户规模将继续保持大幅增长,年底将达5000万人。(2月13日新华社)
所谓共享单车,一般来说是指由企业独立运营或与政府合作,以租金来赢利,在城市区为人们提供的自行车服务。自2016年年底以来,打着“共享经济新形态”旗号的共享单车一经亮相就火爆起来。
与政府投放的城市公共自行车不同的是,多半共享单车都是无桩停放。用户在用车前,通过手机APP查看单车位置,继而预约并找到该车;用车后,只需锁上车锁,即可离去。听起来是不是十分便捷?
然而,正是由于“无桩化”,共享单车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屡遭盗窃、损毁。类似“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等事件,更是屡见于多地媒体的报道中。各类负面消息增多,共享单车该如何发展、推广成了人们热议的焦点。
共享必须基于互信,但在当下的中国社会中,这种互信显然不是人人都有。不过,没有哪个社会一开始就是互信的,即便是许多人倡导的契约精神,其普及过程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平衡权利的索取和维护,陌生人学会彼此尊重对方的权利,单靠道德素养是无法实现的。
就拿许多人倡导的契约精神来说,它的一大特点就是强制性,强制要求契约双方服从契约不容易,但当对违约者的惩罚具有强制性时,前者就有了实现的保障。
在这一点上,法律对“老赖”日渐严苛的惩治措施值得共享经济的倡导者和参与者们借鉴:不能随意出境、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购买房产和奢侈品等。诚信体系和契约精神的建立终归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或许严罚才是眼下最有效的方式。(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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