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春节期间大气污染管控,我市从1月22日至2月4日会采取一系列管控措施。管控期间,城市建成区和县城区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为做好春节期间大气污染管控,我市从1月22日至2月4日会采取一系列管控措施。管控期间,城市建成区和县城区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在燃放时,会产生大量烟尘等污染物,严重影响大气质量。2016年春节期间,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导致PM10、PM2.5浓度爆表,对我省去年全年目标任务完成造成不利影响,洛阳也未能幸免。吸取去年教训,针对春节期间这个特殊时段,我市着重强调“城市建成区和县城区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传递出一种强烈的“抓节点”意识,势必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春节是农历新年的开始,此时打响“治霾第一枪”,更凸显出治理大气污染的时不我待、只争朝夕。进一步看,雾霾的发生其实不会“挑时间”,治霾却要强化“抓节点”。因为,治霾本身是一场持久战,分防御、相持和反攻3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既定的目标任务,也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一刻不能侥幸懈怠;尤其应结合一年四季的气候条件及生产生活的阶段性特征,对每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可以进行一些预判,提前做好预案、加强控制。
2016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与省定目标相差较大,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严峻。老话说得好,“紧前不紧后”。新的一年,治霾征程已开启,我们要有“抓节点”意识,抓紧时间做好雾霾来源解析、空气治理措施评估,提前制订好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分阶段、分步骤治理雾霾的行动计划,“咬”住每个节点,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去做、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去推进,力争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孙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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