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路派出所民警给记者说了一件事:一名女子从吉林长春赶来相亲,一番了解觉得男方不适合自己,在要返回时,她要求对方报销来回路费,结果遭拒。
昨日,重庆路派出所民警给小记说了一件事:一名女子从吉林长春赶来相亲,一番了解觉得男方不适合自己,在要返回时,她要求对方报销来回路费,结果遭拒。
袁女士今年50岁左右,来自吉林长春,她与男方是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的,男方家住涧西区秦岭路一小区,俩人年龄相仿,且均是离异单身人士,刚认识没几天,这是第一次见面。
18日,袁女士在一同伴陪同下,乘坐火车赶往洛阳,并于19日下午赶到男方家中。经过两天的接触,袁女士得知男方负担比较重,她提出的彩礼条件也未被接受,遂决定离开洛阳。在她向对方提出要求报销来回路费时,遭到对方拒绝,并被怀疑是骗子。无奈之下,她拨打110报警。
昨日,我与袁女士取得联系,她说自己之所以不远千里来到洛阳与男方见面,是感觉俩人聊得来,男方脾气也不错。“来洛阳时,我和同伴坐车加吃饭共花了700多元钱,身上现金已不多,所以才提出这样的要求。”袁女士说,“我们现在已经凑够了回家的路费,婚姻是大事,以后我不会轻易出来会网友了。”(洛阳晚报记者 张庆旭 通讯员 任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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