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刘宛康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构建文化传承创新体系重大专项、引金入洛、国企改革等工作,原则通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引金入洛工程的实施意见》《洛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方案》《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昨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刘宛康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构建文化传承创新体系重大专项、引金入洛、国企改革等工作,原则通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引金入洛工程的实施意见》《洛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方案》《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按照“传承与创新并重、发展与惠民并举”的基本原则和“突出重点支撑全局、突出问题整改补短、突出当前谋划长远”的编制思路,我市共谋划梳理了5个构建文化传承创新体系重大专项。会议原则同意这些重大专项方案,要求有关部门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抓紧按程序报市委研究。会议强调,要按照省、市党代会精神,省委有关文件要求和省委常委、副省长、市委书记李亚关于构建文化传承创新体系重大专项谋划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各专项的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支撑项目进行再细化、再完善。各专项牵头责任单位、协同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引金入洛工程的实施意见》指出,要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为重点,培育并形成层次分明、错位竞争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吸引金融机构集聚,打造豫西北地区最大的金融集聚功能区;将洛龙区、西工区、自贸区作为我市金融集聚功能区,从2017年起,原则上我市新引进的金融机构都要进驻金融集聚区;到2020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375亿元,占GDP比重7%以上,占全市税收比重10%以上,累计引进各类金融机构10家,基本建成体系健全、市场发达、创新活跃的金融集聚区。会议强调,实施引金入洛工程,对于进一步推动金融相关要素集聚,深化金融改革与创新,发挥金融支持洛阳实体经济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强化政策支持,优化金融环境,推动引金入洛工程顺利有效实施。
明确的功能界定与分类,是国有企业采取不同改革路径推进改革的前置性条件。《洛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方案》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全市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其中商业类细分为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商业一类国有企业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工业和商贸类企业;商业二类国有企业主业处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包括政府投融资公司。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洛阳日报记者 孙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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