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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河南篇】2017年度洛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今起缴费 11月30日截止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今日开始缴费,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本次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但各级财政补助由380元提至420元。

  基本信息

  【缴费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各类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按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

  【缴费时间】 8月1日至11月30日

  【享受待遇时间】

  此次缴费后,参保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参保居民和其他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缴费地点】

  城市区参保居民可在市区中国银行各网点和洛阳银行各网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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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6-08-01 08:19 [ 责任编辑:周萌 ] 返回洛阳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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