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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河南篇】洛阳市已开通交通违法罚款网上缴纳业务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6.07.22 09:03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网上缴纳罚款业务已经开通,市民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登录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ha.122.gov.cn),缴纳部分交通违法罚款。记者就网上缴纳罚款业务中市民关注的问题采访了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

  问:怎样通过网络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答:市民应先到交警部门的业务窗口进行面签注册,才能办理相关的网上业务。

  问:通过网络缴纳罚款,适用于哪些交通违法?

  答:目前,市民可通过网络缴纳记6分及以下、罚款200元及以下的省内交通违法罚款。通过网络平台,还不能处理在省外的交通违法行为。

  问:可以通过哪些支付方式完成网上缴纳?

  答:目前已开通的支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使用所有开通网银业务的银联借记卡,通过网银支付;另一种,如果没有开通网银业务,可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用绑定银行卡的手机接收验证码,在系统中输入验证码后支付。

  目前,暂不支持使用信用卡和其他支付方式在网上缴纳罚款。支付宝等其他支付方式今后有可能开通。

  问:在交通违法裁决之后,市民通过网上缴纳罚款,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交通违法已裁决,市民应在15日内通过网络平台缴纳罚款,或到违法裁决地所指定银行缴款。逾期未缴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总额不会超出罚款数额。

  问:通过网络缴纳罚款之后,系统中多久可以显示交通违法已经处理?

  答:对于本地交通违法,通过网上缴纳罚款后3分钟内,系统会显示已缴纳罚款、违法行为已经处理。但在处理省内异地交通违法时,办理周期可能比较长,在缴纳完罚款后,系统中显示违法行为已处理需要过一段时间。

  问:是否能替别人在网上缴纳罚款?

  答:在网上处理交通违法时,一个个人用户账号下可以绑定三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只能绑定在三个个人用户账号下。通过网络平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时,都只能对自己账户下绑定的机动车进行。

  问:市民在网上缴纳罚款还有其他哪些注意事项?

  答:目前,通过手机APP或手机登录网页的方式还不能办理缴纳罚款业务,此项业务目前只能通过电脑IE浏览器进行。(洛阳晚报记者 郭秩铭 实习生 倪睿 通讯员 田贝贝)
 

[ 责任编辑:马佳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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