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多休息3个月的“二孩”妈妈们注意了,自5月27日起,就可向单位申请延长二胎产假。
婚假最长可休28天;产假可休98天+3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一旦生病住院,孩子每年还可享受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5月27日上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对婚假、产假等怎么休作了明确规定。5月28日,洛阳晚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报道刊登后,不少市民致电晚报热线66778866和市卫生计生委。家住高新区的“二孩”妈妈罗女士说,她在今年3月1日休了产假,按照当时的政策,只请了98天的产假。眼看产假就要到期,她想按照新政策向单位申请延长产假,却不知新政策从何日开始施行。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省人大5月30日发布通知,自5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新版的计生条例就已经生效。也就是说,“二孩”妈妈们自5月27日起,就可向单位申请延长二胎产假。同时,根据修改后的《条例》,罗女士的丈夫还可以向单位申请补休一个月的护理假。
“新条例的生效之日是5月27日,如果在此之前休完了产假的就不能补休了,在此之后休完的,还可以续休3个月。”市卫生计生委发展规划与信息科科长龚勋说。
此外,对于户口在省外、在洛工作的人,同样可以享受最长28天的婚假和98天+3个月的产假。龚勋说,《条例》针对的是单位在省内的人,和户口没关系,只要工作单位在省内,都可享受新版的婚假、产假。如果所在单位不执行《条例》,可向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洛阳晚报首席记者 王妍 通讯员 耿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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