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震慑效应,确保五一期间风清气正,市纪委日前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震慑效应,确保五一期间风清气正,洛阳市纪委日前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这三起案件分别是:
●瀍河回族区科技文化旅游局局长李鹏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给个人车辆加油问题
2015年2月24日,瀍河回族区科技文化旅游局局长李鹏,使用单位加油卡在南阳焦桐高速桐柏服务区东加油站加油250.43元;2015年5月24日,使用单位加油卡在南阳镇平建设路加油站加油364.5元。其行为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瀍河回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鹏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追缴其违纪资金614.93元。
●偃师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主任李慧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私设“小金库”,并使用其中资金违规旅游和发放福利问题
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偃师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主任李慧芹个人占用办公面积36平方米,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2011年至2013年,李慧芹私设“小金库”,并使用其中的5600元资金用于集体旅游,使用3000元用于发放福利。偃师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慧芹行政记过处分。
●嵩县大章镇大章村党支部副书记梁小银大操大办儿子婚礼问题
2016年2月15日,嵩县大章镇大章村党支部副书记梁小银为其儿子操办婚礼,事前未按照要求向镇纪委报告,且婚礼场面豪华,搭跨街过路彩门3个,待客98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嵩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梁小银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洛阳市纪委强调,五一将至,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加强思想引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树高线、守底线”意识。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做管党治党的书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对各种歪风邪气敢抓敢管,绝不能让“节日病”死灰复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责,看住重要节点不懈怠,坚持查隐身、查变种、查源头,抓早抓小抓经常、抓细抓实抓成效。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紧盯“四风”问题不放松,破解上热下冷、内热外冷、前热后冷及党政机关热企事业单位冷等问题,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孙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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