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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洛阳市为无偿献血者报销用血费用318万余元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6.01.21 09:26

  核心提示

  记者昨日从市中心血站获悉,去年,我市为无偿献血者报销用血费用318.56万元。目前,我市的临床用血完全来自无偿献血。献血者如何进行用血报销?记者进行了走访。

  不少市民不知用血如何报销

  日前,在老城区某采血点,记者采访了准备献血的秦先生,他说,不知道能免费用多少血,献血只为做点好事,没想以后用血的事情。35岁的叶先生已献过4次血,他听别人说,需要用血时,得先花钱后报销。

  连日来,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市民,对于“如何进行用血报销”“能免费用多少血”,不少市民表示“不清楚”。

  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介绍,尽管每个采血点都设有宣传板,用来详细说明献血者的待遇及今后用血的报销流程,但鲜有人关注,大部分人领了献血证就走了,这会给献血者日后用血造成不便。

  累计献血1000毫升以上者,终生免费用血

  市民杨女士从2008年开始献血,先后3次,献血量为1200毫升。2014年1月,杨女士因病住院治疗,作为无偿献血者,享受“免费用血”,凭献血证到血站报销。两年来,她报销用血费用16万余元。

  献血者可以“免费”用多少血?

  市中心血站站长吕运来介绍,按照《河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可免费用血量为献血量的3倍,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至终生,可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10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另外,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在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家庭成员指献血者的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免费用血”不再先花钱后报销

  去年,市中心血站报销用血费用318.56万元。献血者本人报销的费用占总费用的21.51%,其家庭成员报销的费用占总费用的78.49%。

  如何进行用血报销?

  吕运来介绍,以前,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省内用血时,得先花钱后报销:先在医院按正常程序交费输血,然后携带就诊医疗机构结算发票等进行报销。

  如今,献血者及其家属凭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与献血者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患者输血明细或用血证明,在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36家医院可直接免除规定内的用血费用。

  若在出院时未完成血费报销的,可先在医院按正常程序交纳输血费用,然后携带上述证件和就诊医疗机构结算发票到献血地血站或用血地血站进行报销。

  吕运来表示,“无偿献血、免费用血”是献血者的基本权利,无偿献血,利人利己,希望更多市民加入。(洛阳日报记者 高峰 通讯员 郑备战)

[ 责任编辑:史戎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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