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将至,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监督、执纪、问责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若干意见和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监督、执纪、问责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若干意见和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通知指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等节礼,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领导干部个人赠送礼品、礼金,严禁用公款购买、收送各种代币券(卡)、支付凭证,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国有或民营企业。
各级领导干部个人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加强自律,严禁收送礼品、礼金、代币券(卡)、支付凭证;对未能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等,要严格按照规定上交“581”廉政账户,或上交市、县(市)区纪委、本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研究部署,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以上率下,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持续释放从严治党强烈信号,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四风”禁而不绝的地区和单位,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联合有关部门持续不断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款购买收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乱发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并将监督、检查的相关情况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市纪委将于中秋、国庆期间在全市范围内不间断地进行监督检查,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所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节日期间车辆管理规定,公务用车(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封存,封存和值班车辆要逐级备案,并停放在指定场所。严禁以值班车辆为名公车私用。各单位车辆封存应明确专人负责,统一封存时间、封存地点,并分别在抗战胜利纪念日、中秋节、国庆节前逐级上报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及值班车辆备案情况。 (洛阳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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