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和张居正有很多共同点:一是都担任过内阁首辅,二是都出任过东宫侍讲(太子的老师),三是在任内都大有作为。不过,刘健和张居正也有很多不同点:刘健死后获得很高的哀荣,张居正死后被皇帝清算、抄家……
相似的从政路
前文曾述,刘健生于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卒于嘉靖五年(公元1526年)。张居正生于公元1525年(比刘健晚92年),卒于公元1582年。
与刘健出生时其母“天帝的使者捧紫衣玉带”的梦境类似,张居正出生时,其曾祖父做了一个梦,梦见月亮落在水瓮里,然后一只白龟从水中浮起来。于是,其祖父信口给他取了个乳名——白圭,希望他来日能够光宗耀祖。
刘健27岁考中进士,成为庶吉士,入翰林院,开始了其46年的仕宦生涯。张居正23岁考中进士,由编修官至侍讲学士领翰林事。
刘健历侍英宗、宪宗、孝宗、武宗四朝,于成化二十三年(公元1487年)十一月入内阁参与处理国家大事,弘治十一年(公元1498年)七月任内阁首辅,直至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十月致仕,在阁共19年,任首辅8年。
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张居正任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后迁任内阁次辅,为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明神宗登基后,张居正代高拱为首辅。当时明神宗年幼,一切军政大事均由张居正主持裁决。
天顺七年(公元1463年)十一月,刘健任翰林院编修一月有余,请假归乡为父亲刘亮治丧守孝。按规定,刘健应守制满3年才能重新归任,但第二年八月,刚即位的明宪宗即诏谕大臣编修《英宗实录》,丁忧的编修刘健被要求“驰驿赴京”。自此,刘健在翰林院开始第一次参与重大史籍的编修工作。
成化十二年(公元1476年),刘健出任辅佐东宫太子的官员,开始与太子朱祐樘(chēng)亲密接触。朱祐樘即后来的明孝宗。
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张居正出任辅佐东宫太子的官员,成为裕王朱载垕(hòu)的侍讲侍读,朱载垕即后来的明穆宗。
两人最为相似的经历是,明孝宗即位,任命刘健为礼部右侍郎,入内阁参与要务,这年刘健已经55岁,可谓大器晚成;明穆宗即位,张居正以裕王旧臣的身份,擢升为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进入内阁,参与朝政,同年四月,又任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这年张居正42岁,可谓正值壮年。
敢言果决刘首辅
刘健作为内阁首辅,并没有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的赋税改革那样的大手笔,但在整个弘治(孝宗)时期,唯有刘健持续在阁。
就阁臣的构成来看,整个弘治时期,内阁基本上保持着三人格局。弘治前期,内阁中主要有刘吉、徐溥、刘健三人。刘吉致仕后,内阁三人则为徐溥、刘健、丘浚。丘浚去世后,李东阳、谢迁入阁,内阁有徐、刘、李、谢四人,但徐溥年老有疾,很少处理政务。徐溥以眼病致仕后,刘健、李东阳、谢迁形成弘治后期的三人内阁。
与其他阁臣相比,刘健为人严谨刚正,遇事敢言果决,对人真挚诚恳,在为政风格上更见长处。史家认为,“凡朝廷大制作,皆出公(刘健)手”。
刘健在朝廷重大事务和活动中也担任重要角色。如弘治三年(公元1490年)三月,朝廷举行殿试,刘健等为殿试读卷官。看到南直隶华亭(今上海松江)人钱福3000多字的答卷辞理精确,刘健便赞不绝口,奏请孝宗皇帝后,选拔其为状元。弘治九年(公元1496年),刘健被任命为殿试读卷官,取朱希周为状元。在此次科考中,刘健的次子刘东也应考,却只考了二甲第二十六名。
由于孝宗即位时年仅17岁,刘健和徐溥等注重劝谏启沃、辅养君德。除在日常侍讲中通过讲解、阐发经史对孝宗进行启发之外,刘健还不断上呈奏疏以行规谏。据《明实录》记载,在刘健为内阁首辅的8年时间里,以刘健名义进行上奏的内阁奏疏共34篇,远超过刘吉的11篇和徐溥的13篇,由此可见刘健在履行首辅职责方面所做的努力。
弘治十六年(公元1503年)二月,孝宗久病痊愈,欲大祀天地于南郊,特赐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蟒衣一袭,“阁臣赐蟒自健等始”。
改革家张居正
与刘健出任首辅后的温和作为不同,张居正出任内阁首辅后立即进行雷厉风行的改革。
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八月,张居正从省议论、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等六个方面提出改革的方案,其核心就是整饬吏治、富国强兵,明确把解决国家“财用大匮”作为自己的治国目标。
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十一月,张居正上疏请求实行考成法,以明确官吏职责。他以六科(六科给事中,简称六科,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分察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之事,纠其弊误)控制六部,再以内阁控制六科。对于要办的事,从内阁到六科,从六科到衙门,层层考试,改变了以往“上之督之者虽谆谆,而下之听之者恒藐藐”的拖拉局面。
考成法的实行,提高了各级衙门的办事效率,而且明确了责任,赏罚分明,从而使朝廷发布的政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张居正整饬吏治的目的主要还是“富国强兵”,实行考成法的最大收获也在于此。
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张居正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条鞭法。—条鞭法是中国田赋制度史上继唐代两税法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简化了赋役的项目和征收手续,使赋役合一,并出现了“摊丁入亩”的趋势。后来清代的地丁合一制度就是一条鞭法的运用和发展。
首辅的不同结局
嘉靖五年(公元1526年),刘健卒于洛阳。此时,张居正刚刚一岁。刘健有3个儿子,幼子刘杰早夭,长子刘来、次子刘东皆不寿。虽有二孙刘成恩、刘成学获恩荫为中书舍人,但刘成恩也早卒。刘健去世时,曾孙刘望之、刘得之皆幼。唯有刘成学各处奔走,特请刘健门人及同僚且当时仍在朝者为其撰写行状、墓志、碑铭等。
万历十年(公元1582年),张居正病逝。死后,神宗为之辍朝,赠上柱国,谥“文忠”。在张居正生前,神宗授予他太师,张居正也因此成为明朝唯一一个活着的时候得到“太师”官衔的人。
可是好景不长,张居正去世后没多久,神宗开始对张居正全面清算了,不仅抹去了张居正生前所有的官衔和荣誉,还对张居正的家人、子孙痛下狠手,从抄家开始,演绎了一出让人难以想象的人间惨剧。(洛阳晚报记者 余子愚)
(感谢翟爱玲女士和刘阳文先生对此文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