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从22日起至6月30日,我市工商部门将对企业公示出资信息等情况进行抽查。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工商部门将责令其在被发现之日起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在责令期限内仍未公示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1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从22日起至6月30日,我市工商部门将对企业公示出资信息等情况进行抽查。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工商部门将责令其在被发现之日起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在责令期限内仍未公示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抽查时间从22日起至6月30日
抽查对象
今年4月30日前在我市工商部门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抽查内容
●去年10月1日至今年4月30日企业应公示的股东或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去年3月1日至去年9月30日发生的应当由企业公示的公司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
(洛阳晚报记者 韩铁栓 通讯员 赵梅香 杨国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