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洛阳网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市消费者协会将开展“马上维权,携手共治”侵权案例征集活动,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领域中的侵权案例进行公开征集,活动将从即日起持续至3月中旬 。
洛阳网讯 今日,洛阳网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市消费者协会将开展“马上维权,携手共治”侵权案例征集活动,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领域中的侵权案例进行公开征集,活动将从即日起持续至3月中旬 。
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活动将从银行、保险、汽车、房屋中介服务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领域中征集案例,如果市民在以上领域遇到纠纷,可拨打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0379—63196315反映情况参加此次活动,洛阳市消协将对征集的侵权案例进行评议,约谈相关企业和商家,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和商家公开曝光。
该负责人介绍,开展此次活动就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和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消费者协会的日常工作,此次活动结束后,市民遇到相关消费纠纷仍然可拨打投诉电话0379—63196315进行投诉举报,市消费者协会将会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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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14年洛阳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25起,解决投诉1090件,解决率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5万余元,来电来访咨询20000余人次,发布消费提示、警示46余篇。
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272件,占24.95%;服装鞋帽类173件,占15.87%;生活、社会服务类112件,占10.28%;其他商品和服务94件,占8.62%;交通工具类80件,占7.34%,日用商品类73件,占6.7%;食品类68件,占6.24%;房屋及装修建材、物业类63件,占5.78%;电信服务类34件,占3.12%。
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量高居投诉榜首,反映了家用电子电器在百姓日常生活中的需求地位,而投诉量的高居不下,则说明家电电子电器的产品质量仍亟待进一步提升。而投诉的难点则集中在机动车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领域,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举证像汽车等耐用商品质量存在瑕疵的责任由经营者来承担,且这些领域往往涉及涉及技术鉴定,耐用商品的界定等问题,当消费者质疑耐用商品存在质量上存在瑕疵,要求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时,经营者不是断然拒绝,就是仍以特约维修服务网点自行出具的检测故障单为鉴定依据推脱责任。 (见习记者 白银龙 通讯员 张亚亚 肖慧 赵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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