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进行了调整,自2月1日起,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将被列为进出口法定检验商品。
昨日,记者从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进行了调整,自2月1日起,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将被列为进出口法定检验商品。这也意味着,所有的进出口儿童安全座椅将批批检验。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市民在购买进口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时,可要求商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从而识别座椅是否为通过正规渠道入境的进口商品。
除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外,此次调整还增加了棉花采摘机,其他车辆用铝合金制车轮及其零附件,臭氧治疗器、氧气治疗器等器具三类商品增设为进口法定检验商品,上述调整均自今年2月1日起执行。此外,兽用疫苗不再实施进出口检验检疫,该调整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
该负责人提醒,我市相关企业在今后的进出口业务中,要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确保产品顺利通关。同时,结合调整情况,《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编码也进行了对应调整,企业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热点栏目,查询《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不明事宜可向洛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咨询。咨询电话:64318419。(记者 连漪 通讯员 薛世钦 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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