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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洛阳市流动人员办理档案不用交钱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15.01.07 08:37

  人事档案是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的真实记录,无论是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还是日后离退休手续的办理等,都离不开那个神秘的“牛皮纸袋”。

  去年12月,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费用。那么,我市落实情况如何,记者进行走访。

  从外地转回档案,没交一分钱

  昨日上午,记者在位于黄河南路1号的洛阳人才服务中心内看到,前来办理存档、调档、交费等业务的人员并不多。

  “把人事档案从外地转回来,正好赶上取消档案管理费。”接过工作人员递过来的人事代理证,小张高兴地说,她在外省上大学,毕业后在洛阳一家私企工作,档案一直放在外省的人才市场。

  “每年都要跑去交费,特别麻烦,干脆转回来。”小张说,令她没想到的是,这次把档案转回洛阳,竟没交一分钱。

  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表示,以前,流动人员存放人事档案每年要交纳110元,包括60元档案管理费和50元人事代理费。从今年1月1日起,他们按照国家规定,取消了档案管理费。

  “目前还没有收到正式文件,我们接到的通知是这两项收费暂停。”该工作人员称,之前欠交的档案管理相关费用须补交至2014年12月。

  我市某企业办公室负责人侯女士说:“单位200多名员工的人事档案统一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哪怕是只取消档案管理费,每年也能省上万元!”

  能取消的已取消,未明确的先暂停

  此次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中,除了明确取消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档案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费用也一并取消。

  洛阳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查档的工作人员表示,此前该中心就没有收取档案查阅费和证明费,只在档案转出时收取20元转递费,即邮费,“从1月1日起也暂停收取了”。

  “在省人社厅相关文件未下达之前,所有关于档案的费用一律暂停收取。”洛阳人才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张昊称,在此期间,该中心将继续做好档案管理、工龄计算等所有工作。

  至于目前暂停收取的人事代理费今后还收不收、怎么收,张昊表示要等具体文件下来后才能确定。

  “由于流动人员涉及面广,且存档、调档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中,所以档案数量没有准确的统计结果。”张昊说。

  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将有6万余名大中专毕业生,其中大部分人将直接受益。(见习记者 朱艳艳)

[ 责任编辑:孙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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