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等三个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4]47号)要求,2014年5月,市城市监察管理局组织对7个城市区及部分委局和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评比成绩附后。
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等三个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4]47号)要求,2014年5月,市城市监察管理局组织对7个城市区及部分委局和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评比成绩附后。依据《通知》规定,报请市政府批准,对相关城市区和部分委局、单位实施如下奖惩:
一、城市区
(一)对月度考评第一名的老城区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对月度考评排名末位的瀍河回族区给予5万元处罚。
二、委局和单位
(一)对月度考核重点部门组第一名的市城市监管局、一般部门组第一名的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第一名的市供电公司通报表扬。
(二)对月度考核重点部门组末位的市文物局、一般部门组末位的市文广新局及直属单位末位的中国电信洛阳分公司通报批评。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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