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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社区话题:迟交物业费,要交惩罚性滞纳金?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14.01.21 09:40

 

小区公告栏上张贴的物业收费的相关公告

  19日8时许,洛阳晚报记者来到涧西区郑州路办事处南盟社区南村安居四组团小区,多名业主正焦急地围在物业办公室门前等待答复,他们中有的家里已连续停水4天。一位业主表示,物业将水网户表改造费、物业费、水费捆绑在一起收费,拖欠物业费还要收惩罚性滞纳金,他们真的接受不了。

  ▲▲▲业主质疑:物业“捆绑收费”,惩罚性滞纳金过高

  “惩罚性滞纳金是物业费的4倍多,高得离谱!”业主张女士称,该小区现在的物业于去年8月进驻,每月每户物业费26元,因认为其接管后小区并无明显改善,她从未交过物业费。张女士应补交的物业费为100多元,而惩罚性滞纳金就有600多元。

  业主程先生从该物业入驻以来未交过物业费,1月14日他想要补交费用,却辗转得知比他提前几日交费的一位业主不用交惩罚性滞纳金,这让他很疑惑。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物业的收费方式是引起一些业主不满的另一个原因。张女士称,该小区正在进行水网改造,目前已进展到入户换水表阶段,物业却表示惩罚性滞纳金、拖欠的物业费和水费、此次水网户表改造费这几项费用需同时交,否则就不收。一位业主认为,物业的这种要求有“捆绑收费”嫌疑。

  ▲▲▲物业回应:惩罚性滞纳金在合同中有约定

  19日下午,洛阳晚报记者见到了该小区物业负责人陈先生。他表示,该物业通过合法程序进驻该小区,绝非“没有作为”,小区多方面的工作在物业进驻后都有一定改观。

  在陈先生拿出的物业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第二十二条规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或恶意)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物业)可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收取5%的惩罚性滞纳金。

  陈先生表示,物业进驻后还在小区宣传栏进行了几个月的公示,有业主是多次接到通知却依旧未交纳物业费,此次收取惩罚性滞纳金的对象主要是这部分业主。

  “我不认为是捆绑收费,小区的水费、水网户表改造费由物业公司统一收取并上交,如业主不能按时交纳,物业公司就要为其补齐。”陈先生说。

  经双方反复协商,物业于19日同意暂不收取惩罚性滞纳金,业主可自愿交纳物业费,只需将水费、水网户表改造费交齐,同时,业主需签订一份由物业公司拟定的承诺书。截至记者20日发稿前,物业负责人陈先生表示小区仅剩个别业主尚未交纳相关费用。

  延伸阅读

  物业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惩罚性滞纳金?收费标准是啥?

  涧西区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于收取惩罚性滞纳金的规定,物业公司便有权要求相关业主交纳,其比例可参照银行同期利率,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则不能收取该费用。关于惩罚性滞纳金具体的收取比例,相关文件中并无明确规定。

  小区水网户表改造费应由谁来收?

  洛阳北控水务集团工作人员表示,小区水网改造时,对极个别长期无人管理的小区,为尽快解决业主实际问题,小区水网户表改造费可由该公司直接收取,但正常情况下,应由物业、社区或办事处收取。

(记者 付璇 实习生 石梦莎 文/图)

[ 责任编辑:姬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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